“法輪功”邪教組織頭目李洪志一向瞧不起人間法律,且貶低人間法律,但遇到“煩心事”“鬧心事”卻常常倚仗人間法律討個所謂“說法”,跑到國外“理直氣壯”地上法庭與常人打官司搏眼球,有意思的是屢訴屢敗,因?qū)覕以V又被人們戲稱為“法輪訴棍”。
據(jù)中國反邪教網(wǎng)消息,2021年4月23日,“法輪功”邪教組織媒體“大紀元”集團以“誹謗”為由對美國“政治新聞網(wǎng)”及兩名作者提起訴訟。2022年3月29日,美國紐約州高等法院第一上訴法庭駁回“大紀元”集團的這一訴訟請求。
▲紐約州高等法院第一上訴法庭判決截圖
案件的起因是,2021年1月6日,美國國會大廈爆發(fā)騷亂,同年3月16日,美國“政治新聞網(wǎng)”發(fā)表首席記者馬克·斯科特(Mark Scott)和蒂娜·阮(Tina Nguyen)合著的深度報道文章《MAGA支持者在網(wǎng)上安新家,但事實并非如此》引發(fā)“法輪功”極度不滿。
文章揭露“法輪功”媒體之間暗藏關系,并說明“法輪功”是“邪教”
該篇文章揭露了“德訊”公司和“法輪功”邪教媒體《大紀元時報》有著密切聯(lián)系,而并指出“德訊”公司是一個反華反共、收集用戶數(shù)據(jù)、存在嚴重安全隱患并傳播各類政治謠言、煽動暴力的極右翼媒體平臺。文章說,《大紀元時報》隸屬于“法輪功”,而臭名昭著的“法輪功”被評論家稱為“邪教”?!洞蠹o元時報》在迎合、強化“讓美國再次偉大”主題的同時,也在兜售其反華反共價值觀。
由于文章揭露“德訊”公司是新推出的極端主義媒體機構,以各種虛假信息和“陰謀論”為生,旨在孵化和倡導“極端主義”“暴力”和“假新聞”,且在《大紀元時報》的控制下運行,與“法輪功”邪教組織屬于隸屬關系,被拆穿老底的“法輪功”氣急敗壞地以誹謗為由,對“政治新聞網(wǎng)”及兩位文章作者提起指控,稱該篇文章傳達了“錯誤觀點”。
近年來,“法輪功”挑戰(zhàn)法律可謂屢敗屢訴,前景堪憂
李洪志與“法輪功”雖然對常人社會不屑一顧,對法律和正義嗤之以鼻,但每每受到“拒絕”“揭露”“歧視”的時候,則利用職業(yè)化和系統(tǒng)化的訴訟班子,專門整理黑材料,更有眾多嘍啰充當原告,吵吵嚷嚷地竄上法庭。
2020年1月21日美聯(lián)社報道,美國聯(lián)邦上訴法院裁定,駁回“法輪功”成員陳剛、鄒文波等人對原湖北武漢電視臺臺長、中國反邪教協(xié)會常務理事趙致真的上訴請求。至此,這場長達15年的法律訴訟終告結束。
2020年2月3日,“法輪功”“神韻藝術團”對韓國《宗教與真理》雜志社提起訴訟,要求禁止《宗教與真理》對“神韻”演出的妨礙行為,韓國首爾市南部地方法院受理了此案,最終法院駁回“神韻”方面的訴訟。
2021年7月8日,俄羅斯聯(lián)邦一法院維持對“法輪功”邪教在俄分支組織屬于“極端組織”的原判決。
2021年10 月15日,美國卡塔法戈-菲尼律師事務所(Catafago Fini LLP)通過公共信息發(fā)布平臺(PRWEB)宣布,該所代理的“張靜榮等人起訴‘全球華人反邪教聯(lián)盟’”案,在美國聯(lián)邦第二巡回上訴法院敗訴,法官作出駁回張靜榮等“法輪功”人員訴訟請求的判決。
2022年1月20日,美國紐約州奧蘭治縣當?shù)孛襟w《時代先驅(qū)報》網(wǎng)站(Recordonline.com)報道稱,美國紐約州一環(huán)保組織與奧蘭治縣鹿苑鎮(zhèn)當?shù)鼐用衤?lián)手,就“法輪功”紐約老巢龍泉寺污染該地區(qū)河流一案向美國聯(lián)邦地區(qū)法院提起訴訟。
2022年2月3日,美國緬因州地區(qū)法院法官蘭斯·E·沃克(Lance E.Walker)駁回“法輪功”《大紀元時報》及“骨干程丹娜對美國互動媒體平臺《燈塔》(theBeacon)主辦方和作者所謂的“誹謗”指控。
2022年6月9日,美國紐約州奧蘭治縣當?shù)孛襟w《時代先驅(qū)報》網(wǎng)站(Recordonline.com)報道,“法輪功”龍泉寺以鹿苑鎮(zhèn)政府在春節(jié)期間對其進行消防和安全檢查屬“宗教褻瀆”和蓄意騷擾為由再次濫訴,這是“法輪功”龍泉寺自2013年曾以“宗教歧視”為由,第二次提起的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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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定罪、后取證,先射箭、后畫靶的“法輪功”,總是以原告的姿態(tài),如赳赳索斗之雞,神氣活現(xiàn)地在法庭平蹚肆行,如入無人之境,起訴的主體從個人、社團一直到媒體、政府,完全沉醉在“所向披靡”的歇斯底里亢奮中??杀氖沁@種流氓無賴行徑多以敗訴而告終,這讓有無數(shù)“法身”,“跑到月球我都能保護了你”的李洪志徒嘆奈何,無形中戳穿了李洪志的牛皮老底。
法庭審判席上暴露出“法輪功”的邪教本性
曾幾何時,在李洪志和“大法”弟子的眼里,“叫囂乎東西,隳突乎南北”,不論是誰都沒有批評“法輪功”的自由,李洪志告訴弟子“叫那些人停止破壞大法,其實沒有錯”“‘法輪大法’的地位遠高于法律”,但傳來的消息是各地“濫訟”式的“輪鬧”“無往而不敗”。
正如前文所述,“法輪功”起訴“政治新聞網(wǎng)”及兩位作者,由于文章與事實總體相符,受法律保護,在法律層面不構成誹謗,但“大紀元”集團的陳述卻與文章不符。最終法院認定“大紀元”集團未能“令人信服地清楚”證明被告發(fā)表文章時存在惡意或者實際惡意,批準“政治新聞網(wǎng)”及兩位作者的動議,駁回“大紀元”集團全部申訴,并且裁定由“大紀元”集團支付包括律師費在內(nèi)的所有費用。
該案被告的勝訴表明,法律的核心價值在于它的正義性,其中的任何漏洞,都不應該成為邪惡者濫用司法體系肇事生端的方便之門。法律的初始也絕不是為“法輪功”們當今的“濫訴”而設計的?!胺ㄝ喒Α辈粦凸老嚓P國家法律界的理性和智慧。
其實不管審判結果如何,“法輪功”走進法庭接受審判的那一刻,李洪志向弟子們宣揚“法律管不了人心”“你們就是神,是一切的主宰”,一切“逢兇化吉、遇難呈祥”“搞贏”官司的邪說已經(jīng)破產(chǎn)。
既然“法輪功”“橫逆一定要來”,法庭也正成為向公眾揭露“法輪功”潑皮無賴的絕好機會?!胺ㄝ喒Α濒[騰得越歡,其邪惡的本質(zhì)就暴露得越充分越徹底。“法輪功”意圖在法庭上借刀殺人的卑鄙伎倆,在另一層意義上講,對其也是“釜底抽薪”。
【責任編輯:劉宇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