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是張航的傷心年,那年,她正好18歲。如果仍然在學(xué)校讀書,她也會和充滿青春活力的同學(xué)們一樣,快快樂樂地去參加成人儀式,然后,意氣風(fēng)發(fā)地邁出成年之后的第一步。但是,因為被迫信了邪教“全能神”,她在很早以前便退了學(xué)。更因為糊里糊涂地“順服神”,她竟迷迷糊糊地淪為殺人犯。坐在被告席上的留影,成為她一生都無法抹去的痛苦記憶。
被告席上
是年8月21日,山東省煙臺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開庭審理“5·28招遠涉邪教故意殺人案”,張航作為被告之一出庭受審。與她一起出庭受審的還有她的父親張立冬、姐姐張帆、姐姐的朋友呂迎春和父親的情婦張巧聯(lián);一同參與殺人的弟弟張某,則因年僅12歲未達到刑事責(zé)任年齡被另行處理。
值得一提的是,他們有一個共同的身份:“全能神”邪教信徒。
之前的2014年5月28日晚9時許,在山東招遠一家麥當(dāng)勞快餐店,他們將一位36歲的弱女子當(dāng)眾活活打死,而他們與被害人卻素不相識。起因是張航和弟弟受姐姐張帆的指使,向被害人索要電話號碼遭拒,他們因此將被害人當(dāng)成“魔”進行“清除”。
被害人在短短幾分鐘內(nèi)便被活活打死,她至死都不會明白自己因何慘遭毒手,正如張航一直不明白自己因何會參與“除魔”一樣。
直到在法庭受審的時候,張航才知道被害人名叫吳碩艷,是一家商場的營業(yè)員,當(dāng)時,她還有一個不滿7歲的兒子。因為害怕年幼的孩子無法承受喪母之痛,很長時間里,家人都沒敢把母親遇害的消息告訴他。
被迫輟學(xué)
如果不是遇見邪教“全能神”,張航的少年生活本該是無憂無慮的。她的老家在河北省無極縣東關(guān)村,父親張立冬是一名成功的醫(yī)藥代理商,積累資產(chǎn)達數(shù)千萬元。彼時,她家的生活不知受到多少人的艷羨。在當(dāng)?shù)卮蟛糠秩思疫€過著“一家一院”的農(nóng)家生活時,張家便在通往縣城的公路旁蓋起一座三層小樓。舉家搬遷至山東招遠之后,這棟小樓租給旁人,成了一家“福運來超市”。
張家的三層小樓
一家人命運的改變是從姐姐張帆誤入邪教“全能神”開始的。姐姐張帆比張航整整大了12歲。沒信邪教“全能神”之前,姐姐對張航千般照顧、萬般呵護,在生活上無微不至地關(guān)心她,在學(xué)習(xí)上時時對她加以輔導(dǎo)。到了高中階段,姐姐卻不幸患上抑郁癥。此后,這個煩人的病癥便伴隨了她的整個大學(xué)時期。
更為不幸的是,2007年1月,命運又陰差陽錯地跟張帆開了個天大的玩笑,讓她在老家的家門口拾到一本“全能神”宣傳材料。拿回家細讀,張帆覺得這是一把打開自己心結(jié)的鑰匙,由此,迷迷糊糊被接引到“神的國度”。2008年10月,通過網(wǎng)上“交通”,張帆又認識了“全能神”信徒呂迎春。呂迎春于1998年誤入“全能神”邪教組織,當(dāng)時,她才23歲。
受呂迎春邀請,張帆多次去山東招遠參加“全能神”邪教聚會。經(jīng)過“全能神”邪教組織別有用心的洗腦,終于徹底“被神得著”,向“神家”繳了十幾萬元的“奉獻款”。
以后,張帆也和她的“導(dǎo)師”呂迎春一樣,在他們的組織內(nèi)部位列“神長子”行列,有了發(fā)展信徒的資格。
“全能神”是盜用基督教名義招徠信徒的邪教組織,在其胡編亂造的所謂教義中,充斥著對人類社會的蔑視和對信徒的蠱惑。依其邪教歪理而論,不“信神”的人都是“活在黑暗里”,只有“信神”的人才能“活在神光之中”,因此,信徒以為自己加入其中就“蒙拯救”。
既然要“拯救”,癡迷的姐姐張帆就要先從最親近的家人開始?!蔼氁徽嫔瘛钡摹吧窆狻苯蹬R了,從此,這個家便越來越不像個家的樣子。昔日,它曾經(jīng)給張航以無限的溫暖。
出于聚斂錢財?shù)男敖瘫拘?,“全能神”邪教組織早已盯準了張家雄厚的資產(chǎn)。當(dāng)時,恰逢父親在生意場受挫,情緒墜入低谷。“全能神”邪教組織遂慫恿張帆加緊對父親“作工”,終使得父親張立冬徹底淪陷。
母親陳秀娟本來信的是另一個邪教,此時,也被接引到“女基督”門下。
再往后,由于姐姐和父母的逼迫,張航也成了所謂的“神選民”。年少的她根本不懂得“信神”究竟是怎么回事,只是覺得關(guān)愛自己的親人讓信就得信。“信神”就要過“吃喝神話”的日子,張航由此告別朝夕相處的同學(xué),離開了可愛的校園。當(dāng)時,她連初中都沒畢業(yè)。
與張航一起被迫輟學(xué)的弟弟張某,甚至連小學(xué)都沒讀完。
被迫“奉獻”
按照“全能神”邪教組織的所謂“行政”,全家人都要聽命于“神長子”張帆,也就是說,作為父親的張立冬必須聽從女兒張帆指使。
既然連父親都要聽命于“神長子”,那么,張航就更要無條件地“順服神”了。
為了更加親近“神”,2009年夏,姐姐張帆勸說父親張立冬變賣廠房場地,舉家搬遷至山東招遠縣城的麗水苑小區(qū),住進一套90平米的單元樓。一家人不再工作,不再學(xué)習(xí),一心關(guān)起門來“吃喝神話”。他們很少出門,只是偶爾出去遛遛狗。有人問他們做什么工作,父親張立冬就說在做外貿(mào)生意。
2009年冬天,姐姐張帆的“領(lǐng)路人”呂迎春住進了張家。如此一來,便使這個家庭又增添了幾分邪氣。
受“全能神”邪教歪理蠱惑,父親張立冬向“神家”奉獻資產(chǎn)達一千多萬元。為給“全能神”邪教組織提供聚會場所,出資購買了好幾處住宅樓和店面;為給邪教聚會提供交通便利,出資購買了好幾部汽車;并且,還給“神家”購置多臺電腦并連接網(wǎng)絡(luò)。呂迎春和張帆糾集周邊地區(qū)40多名“全能神”信徒非法聚會達100多次,每次都是張立冬提供聚會場所、包吃包住、車接車送,可他們一家人的生活卻極其儉樸。
“順服神”的過程其實就是一個逐漸被剝奪的過程,在這個過程中,張航不僅被剝奪了學(xué)習(xí)的權(quán)利,更被剝奪了獨立思考的權(quán)利?!吧窦摇彼^的“敬神”“愛神”歸結(jié)起來就是一句話:無條件地“順服神”。在“全能神”邪教枷鎖的精神控制下,張航時時處于恐懼之中。
以下兩段法庭證詞,足以印證張航所遭受的心靈熬煎:
“2013年9月14日,我媽媽對我說,因為我不信神了,不想看到我,不給我錢花,讓我到煙臺跟姥姥一起住,十八歲后自力更生,并說是張帆和呂迎春的意思。我聽后挺害怕的,第二天我告訴張帆以后好好信,張帆就同意讓我信了,不攆我到煙臺去了?!?/p>
“2013年10月16日,張帆和呂迎春跟我說,如果我還跟著她們信‘全能神’,就要把我爸媽以前分給我的200萬都奉獻給‘神’,因為神話里說過:信過‘全能神’的人如果不信了,死了以后會受到‘神’永遠的懲罰。我當(dāng)時權(quán)衡了一下:如果我走了的話,一個人不敢面對這個邪惡的世界;大家在一起信‘神’也挺好。這樣,我就答應(yīng)把這200萬捐獻給張帆和呂迎春了,她倆代表教會。”
被剝奪母愛
“全能神”在剝奪張航精神自由的同時,也在時時想要奪去她的母愛。她的母親陳秀娟雖然信了“全能神”,但是,一直被呂迎春和張帆認為“心不誠”,因此,常常受到從她們口中發(fā)出的“神的訓(xùn)誡”。而為了能與孩子們在一起,陳秀娟則努力做出認真“信神”的樣子。下面是法庭出示的陳秀娟的證詞:
“我對張帆、呂迎春講的眾長子將來能上天不相信,呂迎春就說我們?nèi)页藦埛酝舛既鲋e,不是真的相信‘全能神’。呂迎春、張帆有時讓我走,有時讓哪個孩子走。我總是希望跟孩子們在一起,因此一直努力相信‘神’。”
這就是張帆,張航的親姐姐!那個曾經(jīng)疼她、愛她、呵護她的好姐姐,如今卻呈現(xiàn)出這般丑陋面目,只因為她是“長子”,而她的妹妹則是被她管束的“子民”!她們都是受騙者,可是,受騙者居然也分出了三六九等?!伴L子”越來越趨向于冷血,“子民”越來越麻木地的“順服神”。
母親的“努力相信神”最終也沒能“合神心意”,漸漸的,她被張帆和呂迎春視為“抵擋神的惡魔”。在對待母親的問題上,因為癡迷戰(zhàn)勝了母愛,張航被迫站在了作為“神長子”的姐姐一邊。母親在這個家中越來越受到孤立,到了2014年5月,終于被張帆趕出了家門。
“信神”的荒唐事
母親的被迫離開是這個家庭的大不幸,但是,對于母親而言,也許這是命運對她最好的庇護。因為在殺死吳碩艷之后,說起自己不肯信奉“全能神”的母親,張帆曾經(jīng)說過這樣的話:“她也是一個邪靈。”
趕走母親以后,大學(xué)畢業(yè)的“神長子”張帆做出一件違背人倫的齷齪事:把父親的情婦張巧聯(lián)從河北老家接到山東招遠,和父親住在了一起。盡管張巧聯(lián)比張航只大六歲、又比張帆整整小了六歲,但在張帆看來,她與父親在一起是最合適的,因為她是自己和父親、還有弟弟妹妹的“姊妹”。
長期近乎與世隔絕的“吃喝神話”生活,使這個“全能神”家庭的每一個成員都遭受到極大的心靈扭曲,讓他們是非顛倒,完全沒有了正常人的思維。同時,邪教的反人類、反社會思想又讓他們在無望的迷途上一天天滋生出可怕的暴戾之氣。在家中的記事板上,寫滿了“殘殺”“虐殺”“殺牲口”等暴力詞匯。
就在案發(fā)前兩天的5月26日晚,在這個“全能神”家庭里,發(fā)生了一件血腥的“除魔”事件,使得張航和年少的弟弟驚恐不已。
張家的客廳里有一個鐵籠子,里面圈養(yǎng)著一只被叫做“路易”的寵物狗。這只寵物狗最初是母親陳秀娟喂養(yǎng)的,因此,陳秀娟被趕出家門以后,它便轉(zhuǎn)而被大家視作“邪靈”的化身。當(dāng)時,大家正在客廳里坐著,閑聊之際,呂迎春無意中發(fā)現(xiàn)“路易”正沖著自己呲牙。這一偶然的發(fā)現(xiàn),讓呂迎春立即感覺受到了攻擊,遂指著“路易”大呼“邪靈”。
聽到呂迎春的驚叫,張帆毫不猶豫地抓起“路易”,狠命地往墻上摔去。而后,就把“路易”拖到樓道里,用拖把狠命擊打,只幾分鐘的時間,就把“路易”活活打死。
張航說:“當(dāng)時,姐姐突然就拿起狗來往墻上摔。我特別害怕,而且說實話:我覺得特心疼,因為小狗也挺可愛的。然后,姐姐把狗拖到家樓外面,好像拿著拖把在打它。我走到門口去看,只看了一眼就嚇哭了,隨后便趕緊跑了回來?!?/p>
這次“除魔”,慘遭毒手的只是一只寵物狗,而兩天之后,他們卻因“除魔”而殺死了一個活生生的人。
被逼“除魔”
2014年5月28日晚,張家四口和呂迎春、張巧聯(lián)一起去麥當(dāng)勞快餐店就餐,偶遇獨自用餐的吳碩艷。為發(fā)展“全能神”邪教信徒,張帆指使張航和弟弟張某挨個向用餐者索要電話號碼。因為吳碩艷拒絕提供,張帆再次指使張航上前索要,吳碩艷依舊堅決拒絕。張帆等人于是狠狠地緊盯吳碩艷。猛然間,張帆發(fā)現(xiàn)吳碩艷的裙子下擺微微動了一下,并以此認定吳碩艷就是攻擊自己的“邪靈”。于是,便走上前去對吳碩艷實施毆打。見“神長子”正在“除魔”,全家人及呂迎春遂一擁而上,在幾分鐘的時間里便奪去了一個鮮活的生命。
膽小的張航起初并不敢動手,是呂迎春狂呼“打死她”驅(qū)使她上前“除魔”的。呂迎春是“神長子”,她的話語就是“神的發(fā)聲”,必須無條件“順服”。正是“順服神”的邪教觀念,最終把她推到了被告席上。
2014年10月11日,煙臺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對“5·28招遠涉邪教故意殺人案”涉案人員作出一審判決:被告人張帆、張立冬以故意殺人罪、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被判處死刑;被告人呂迎春以故意殺人罪、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被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quán)利終身;被告人張航、張巧聯(lián)以故意殺人罪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十年、七年。
2015年2月2日,煙臺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對張帆、張立冬執(zhí)行死刑。
正義必將得到伸張,邪惡終將受到審判,而張航在法庭上的供述,聽來卻讓人覺得扎心。她一生中最好的年華,還有那個曾經(jīng)給她無限溫暖的家,就這樣葬送在“順服神”的魔咒里。
【責(zé)任編輯:劉宇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