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到“依法治理邪教”,不能不提到“法輪功”頭目李洪志。不久前,“法輪功”一號網站發(fā)表了署名文章《追憶2002年長春有線電視臺真相插播》。其中兩次引用李洪志的話,都是教唆弟子違法犯罪的。比如,“目前大陸大法弟子利用電視向人民講真相是在揭露邪惡的迫害,是在救度被邪惡欺騙所毒害的眾生,是慈悲偉大的舉動?!保ā毒M要旨三〈用正念看問題〉》)
李洪志這家伙對法律陽奉陰違,兩面三刀。一會兒說:“我們對國家任何一個領導人、政府、法律等等一切,我們都沒有干涉,也沒有破壞,因為大家就是在做好人?!保?999年《新西蘭法會講法》)“我們也沒有違反法律的事。”(《2003年亞特蘭大法會講》)一會兒又說,“法律管常人中的事情,這是沒有問題的。作為一個煉功人就是超常的了,那你作為一個超常的人,就得用超常的理來要求你了,而不能用常人中的理來衡量了?!保ā掇D法輪》)意思是說大法徒可以“超越法律”。李甚至狂妄地說:“三界一切眾生都是為這法而來、為這法而造就的,也就是說三界的一切形式,包括人類社會的各種各樣的形式,其中當然包括現(xiàn)在的法律,當然也包括人類存在的其它形式……”(《2003年亞特蘭大法會講》)
顯然,李洪志真正想說的就是,修煉人可以不受常人法律制約,為了“正法”可以為所欲為。因非法插播而被拘審的境外弟子李祥春竟然在法庭上宣稱:“只要是宣傳‘大法’,這些活動就不是犯罪?!边@正是李洪志洗腦的結果。如果說這些還只是暗示的話,有時候李洪志還赤裸裸地教唆弟子違法犯罪。這有事實為證。
首先,李洪志教唆弟子制作所謂的“真相幣”。在2006年2月25日的《洛杉磯市法會講法》中,李洪志這樣教唆:“有人說人民幣上寫上‘法輪大法好’、‘退黨’,(眾笑)我說這辦法真好。(鼓掌)這錢扔又扔不了、銷毀又銷毀不了。”顯然,這就是教唆弟子對人民幣進行污損的總動員。自從李洪志的這次教唆后,法輪功當家媒體上才開始有了關于傳制“真相幣”的修煉體會,而且是連篇累牘。武漢市曾破獲一批法輪功邪教“反宣幣”案件,搗毀反宣幣制作兌換窩點9個,現(xiàn)場收繳反宣幣兩萬余張總面值11萬多元。類似的案件遠不止這一批,它們背后的主謀都是李洪志。法律明文規(guī)定,污損人民幣是違法的;法輪功是中國政府明令取締的邪教,利用人民幣進行邪教宣傳就是犯罪,這些李洪志不是不知道,知道了卻教唆弟子去做,他安的是什么心,路人皆知。
其次,李洪志教唆弟子非法插播。2002年3月8日,李洪志拋出《用正念看問題》稱:“目前大陸大法弟子利用電視向人民講真相是在揭露邪惡的迫害,是在救度被邪惡欺騙所毒害的眾生,是慈悲偉大的舉動。邪惡的政治流氓集團對大法弟子根本就沒有講過什么法律,也不要再因為怕心而否定大法弟子講清真相中的所為?!睅煾溉绱顺浞挚隙ā安宀ァ边@一“偉大的舉動”,愚徒們便謹遵師命“大干”起來。緊接著,2002年5月31日21時許,孫蟬、孫方期、張家林等8名法輪功人員為插播邪教宣傳內容,破壞有線電視網傳輸主干線,造成合肥市桐江新村、煙草學院等小區(qū)3900多住戶有線電視中斷信號30多分鐘。2002年8月17日—19日,法輪功人員賀萬吉、張榮娟、李崇峰、李文明等人先后在西寧市、蘭州市、民和縣切割有線電視電纜,插播法輪功非法信息,致使近2000戶有線電視用戶正常收看受到影響。2004年1月19日、23日,河北省邢臺市邢臺縣皇寺鎮(zhèn)、沙河市新城鎮(zhèn)接連發(fā)生了兩起法輪功非法插播電視案。2005年6月13日晚7點,陳岸君等4名法輪功邪教組織成員破壞并插播樂山市頂高山電視差轉臺,宣揚法輪功歪理邪說,致使附近5個鄉(xiāng)鎮(zhèn)的居民無法正常收看電視節(jié)目。2007年中旬,煙臺警方成功破獲了一起預謀在“7?22”期間從事有線電視非法插播活動的重大案件,策劃者系黑龍江省佳木斯市“4?20”電視插播案的主要組織者宋濤。上述涉案者當然都受到了應有的懲罰,然而,這一切都拜師父的陰險教唆所賜,李洪志才是罪魁禍首!法輪功的非法插播還“輸出國外”,2010年6月,越南法輪功成員武德中和雷凡譚因在河內郊外的一個農場涉嫌非法使用天線設備非法向中國播發(fā)廣播節(jié)目,被越南警方逮捕,武、雷二人后來被越南法院判處3年和2年徒刑。
李洪志教唆弟子非法插播的鐵證
再次,李洪志直接教唆弟子與對抗政府。1996年8月28日,李洪志針對《光明日報》事件發(fā)表了經文《大曝光》,先是斥責那些“叛變”的弟子“心不去連佛都敢出賣的,這是小問題嗎?有人怕,怕什么?”,接著便教訓道:“有人怕,怕什么?弟子們哪!你們不是聽我講過,一個人修成羅漢時,心里產生怕的念頭而掉下來了嗎?什么常人之心都得去呀!有的弟子講‘怕什么,頭掉了身子還在打坐的’,相比之下,修的怎樣一目了然?!边@是借口“有的弟子講”慫恿弟子不怕掉頭,勇敢地對抗政府。一句“相比之下,修的怎樣一目了然”,顯然是威脅那些動搖的弟子“勇敢”起來,“走出來”替師父“護法”,用所謂的“講真相”與政府對抗,制造了一系列非法聚集、圍攻事件。簡單地列數(shù)一下,就有:1998年4月圍攻《齊魯晚報》,1998年5月在《健康文摘報》報社門口聚眾鬧事,1998年5月29日聚集北京電視臺進行圍攻,1999年4月圍攻天津教育學院,直至發(fā)展到4月25日萬名法輪功學員到中南海非法集聚向政府示威,而這次震驚中外的惡性事件就是由李洪志密謀策劃的。據統(tǒng)計,法輪功信徒沖擊學校、媒體、黨政機關的惡性事件不下300次。可以說,這一切都是李洪志教唆和陰謀策劃的結果。有了“怕什么,頭掉了身子還在打坐的”這樣的動員令,還有什么違法亂紀的事做不出來?
“法輪功”邪教多次圍攻媒體
想想也可以理解,李洪志自己就是個慣犯,早期兜售法輪功后非法行醫(yī)騙錢害命,辦班賣書斂財大量偷稅漏稅,出逃美國后于2006年和2008年兩次駕車違章遭到處罰并在認罪書上簽了字。也對呀,李洪志自己就是個違法犯罪的“老手”,他教唆弟子違法犯罪還不是本色行當、駕輕就熟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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