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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輝法師:“法輪功”侵犯了公民的宗教信仰自由

來源:中國新聞網 作者:      2023-09-22

(時任全國政協(xié)常委、中國佛教協(xié)會副會長)

近幾年來,“法輪功”這個由李洪志盜用宗教和科學的專用名詞和術語拼湊的歪理邪說,所聚集起來的帶有邪教性質的非法組織,不但迷惑和毒害了人民群眾,而且破壞和侵犯了公民的宗教信仰自由。

而“法輪功”這個非法組織的歪理邪說中最使人民群眾上當受騙的東西,就是李洪志所鼓吹的“真、善、忍”。

本來世界上最美好的東西就是“真、善、美”。而李洪志利用人民群眾對真善美的向往,將這個世界上最好的東西改動一個名詞占為己有,當作他的偽裝,使很多善良的人民群眾受了他的欺騙,還不知其所害。所以要徹底揭露李洪志的騙術,首先就要剝下他“真、善、忍”的偽裝。

從李洪志的所作所為來看不難發(fā)現(xiàn)他所一再標榜的“真、善、忍”這一套全是假的東西。他本是一個有著平常人經歷的普通人,卻硬要偽造由四歲得到老道的真?zhèn)?,八歲由高僧指點的傳奇經歷,再到改動自己的出生年月日,以冒稱釋迦牟尼轉世。然后盜用佛教、道教和基督教等宗教的教義和名詞以及科學術語,在加以歪曲利用的同時,一邊把自己打扮得比老子、釋迦牟尼還要高明,比科學還要科學;一邊極力攻擊誹謗宗教,說信這些宗教沒用,解決不了問題,尤為惡劣的是還鼓動一些佛教信徒燒經書、燒菩薩,極力宣揚“地球爆炸”的所謂“末世論”來恐嚇人民群眾,威逼人民群眾,只有信他李洪志,信“法輪大法”,這個世界才能得救。以極力貶低宗教,反對宗教來達到自己不可告人的目的,滿足自己成為這個世界上“獨一無二”的精神領袖的野心。憲法規(guī)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任何國家機關、社會團體和個人不得強制公民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視信仰宗教的公民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國家保護正常的宗教活動。任何人不得利用宗教進行破壞社會秩序、損害公民身體健康、妨礙國家教育制度的活動。宗教團體和宗教事務不受外國勢力的支配。”這是我國憲法對有關宗教信仰自由的系統(tǒng)、原則的專條規(guī)定,是我國對待和處理宗教問題的根本行為準則和基本依據,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而“法輪功”無視憲法的尊嚴,制造矛盾,到處招搖撞騙,弄虛作假,破壞和侵犯公民的宗教信仰自由權利,哪有半點“真”?

“法輪功”這個非法組織,一再愚弄群眾,胡說什么“生病是消業(yè)”,使很多人有病不去治,害死人命,甚至一些地方遭了災。其非法組織中的一些人員良知尚存,要求給災區(qū)群眾捐款時,他卻說什么修煉人不管凡人的事,制止其義舉,能算“善”嗎?

“法輪功”這個非法組織,自己可以隨意歪曲和貶低宗教的教義,否定科學的作用,而凡是有人只要稍許對“法輪功”有不同看法,提出批評時,馬上就聚眾鬧事,圍攻報社、電視臺,置國家安定團結的局面而不顧。特別是在美帝國主義推行“強權政治”,轟炸我駐南使館,欺負中國人民的時候,我國改革處于攻堅階段,發(fā)展處于關鍵時刻,卻聚眾到北京中南海去圍攻黨和國家的領導機關,這能稱為“忍”嗎?

說穿了“法輪功”的所謂“真、善、忍”完全是李洪志用來蒙騙人民群眾的大騙術和偽裝,所以他要用騙術和偽裝來打扮自己,就是為了要實現(xiàn)他做“救世主”的野心,其實質就是要達到反科學、反宗教、反人民、反社會、反政府的目的。

因此近幾年來,全國宗教界,特別是佛教界對于李洪志歪理邪說聚會興起來的這個非法組織的所作所為,認定為是邪教的行徑,倍感氣憤,倍加警覺。覺得讓其發(fā)展下去將國無寧日,教無清凈,民無安生。所以我們德高望重的趙樸初會長早就多次指示:佛教協(xié)會召開座談會,討論“法輪功”對社會的危害性,在佛教界的刊物予以揭露和抨擊。同時各地佛教界,多年來一直通過正常的渠道向各級政府反映情況,要求政府對其依法處理,維護國家的穩(wěn)定和宗教界的合法權益。

7月22日,黨和政府順應民心,宣布了關于處理和解決“法輪功”問題的重大決定,實在是非常及時,實在是非常必要,實在是大快人心,這對于捍衛(wèi)中國共產黨領導具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偉大事業(yè),維護法律的尊嚴和發(fā)展我國安定團結的政治局面,保護公民的宗教信仰自由權利,具有重大的現(xiàn)實意義和深遠的歷史意義。我們佛教界堅決擁護黨和政府取締非法組織“法輪功”,將義無返顧地積極協(xié)助黨和政府徹底肅清“法輪功”的流毒和影響,為維護國家和社會的安定團結做出應有的貢獻。

圣輝法師

【選自2001.3.2  中國新聞網】

【責任編輯: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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