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是種茶史、飲茶史悠長的大國,漢代已留下確鑿的文字資料,其后飲茶之風盛于唐代,陸羽《茶經(jīng)》的享譽不是偶然的。唐宋時期說茶記茶之作不斷出現(xiàn),此前此后的茶事掌故更無論矣。
我國又有最早的釀酒、飲酒的歷史,遠遠早于品茗。
茶酒之事,兩者的利弊得失可謂眾所周知,卻又未必都能循此而趨避之。三國時期吳國暴君孫皓嗜酒,而且又以己之所欲強施于人,“皓每饗宴,無不竟日,坐席無能否率以七升為限,雖不悉入口,皆澆灌取盡?!陛d見《三國志·吳書·韋曜傳》。古人注酒以斗、升為容器計量單位,一升略似于一壺,“七升為限”不是上限,而是下限,即至少飲七升,飲不下則命人“澆灌”,群臣以此為苦。有一回卻別有所為,仍見《韋曜傳》:“曜素飲酒不過二升,初見禮異時,(孫皓)常為裁減,或密賜茶荈以當酒?!鼻F(chuan)謂荈詫,為茶字的切音;韋曜初得孫皓禮遇時,賜酒常得明減或暗減(暗中儲茶以代酒)。但是,即便對韋曜,也大有變化,“至于寵衰,更見逼強,輒以為罪。……收曜付獄,是歲鳳凰二年也?!蓖姟俄f曜傳》。曜被戮,別的臣子呢,“(孫皓常在酒后)使侍臣難折公卿,以嘲弄侵克,發(fā)摘私短以為歡”,還不乏收縛入獄,“至于誅戮”者。如今已有“公務活動不得吸煙、敬煙、勸煙”的規(guī)定,此亦大好事。酒為公共場所不禁,但飲否應當各行其宜;公務活動似可提倡不勸酒,勸酒容易滑向設置最低限量,而一旦設限也就有“上升空間”。
好飲的孫皓,硬逼他人不得少飲,那當然已經(jīng)超越了“勸酒”,但還可以成為“勸酒”之戒。
以茶代酒如何?茶之利、酒之弊是明白的,以茶代酒亦即趨利避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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