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桂芝,女, 1959年9月出生于內蒙古赤峰市元寶山區(qū),1981年大學畢業(yè)后被分配到元寶山區(qū)民族中學。她對教師工作非常熱愛,認真學習文化知識,努力研究教學方法,教學工作受到學校領導及學生家長的普遍認可,先后多次被評為區(qū)級、市級優(yōu)秀教師,而且于1997年通過競爭上崗的方式,從眾多競爭者中脫穎而出,當上了該校的校長。然而她的美好事業(yè)和前程卻被法輪功給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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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楊桂芝習練法輪功的心路歷程,筆者同她交談中了解到,從1996年起她患上了“心律失常,三度房室傳導阻滯”的毛病,臨床表現(xiàn)為經常出現(xiàn)黑蒙癥狀,每次持續(xù)1分鐘左右,后自行緩解。在醫(yī)生的建議下,試用了起搏器及相應的藥物治療,病情雖然得到了一定的緩解,但這也成了她生活中的一塊心病。
1998年7月,鄰居王大姐向她宣傳法輪功的種種好處,說只要堅持練法輪功,有病不用打針吃藥,不用治療就會好,而且還教人“做好人”。還說自己通過習練法輪功,頭痛和低血壓等小毛病比以前好多了,精神頭也比以前強多了,勸她也練練。開始她認為法輪功不過就是一般的氣功,不可能治好病,所以也沒有把王大姐的話放在心上和產生要去習練的興致。但在王大姐的一再慫恿下也逐漸動了心,基于祛病健身的目的,她便抱著試試看的態(tài)度跟著王大姐一起練上了法輪功。
習練一段時間后,由于有規(guī)律的運動和生活起居,她的身體得到了鍛煉,還有大家一起練功和交流,精神得到了調整和放松,使得病情有所減輕,那段時間很少發(fā)作,感到渾身輕松、神清氣爽。身心的變化,病癥的減輕,讓她大為高興,并錯誤地認為這是法輪功的神奇,從此對法輪功由開始的懷疑到后來的深信不疑。為了“消業(yè)”和不斷“精進”,她花錢買了很多法輪功的資料認真研讀,她還經常到練功點跟功友交流。因為她文化高、理解力好、功夫下得多,所以學到法輪功的東西也比那些功友多,因此受到功友的崇拜,周圍的功友都圍繞著她轉,她的自尊心受到極大的滿足。當時她還有把法輪功引進學校的想法,認為 “法輪功是宇宙中的根本大法,如果把法輪功引進學校,用這個根本大法教育學生,學校的教學質量肯定能有一個質的飛躍,學生的操守行為也肯定能得到規(guī)范?!焙髞磉@種荒謬的想法由于受到大多數(shù)老師的抵制而落空。
1999年國家依法取締了法輪功組織,作為人民教師的她本應帶頭放下法輪功,脫離法輪功組織,但相反的是她對國家的英明決定非常抵觸,認為法輪功是好功,不應該取締,因而不顧教育部門領導動之以情,曉之以理,不厭其煩的耐心教育有親朋好友的反復勸阻,不但在家偷偷練功,還為了給法輪功討回公道,伙同幾個法輪功癡迷者,買了一臺復印機,印制了大量法輪功的宣傳品在社會上散發(fā)。2005年5月9日因散發(fā)法輪功宣傳品,擾亂社會秩序受到機關的處罰,事后被教育部門免去了校長職務,讓她從事一般的后勤工作。
然而她沒有從中吸取教訓,不但不及時懺悔,反而卻墮落成一個法輪功癡迷者,在邪教的道路上越走越遠。2010年至2011年間,先后設計制作李洪志生日賀卡、畫報、標語口號,編輯法輪功文章,制作法輪功母盤等,向法輪功境處網(wǎng)站上傳或在社會地散發(fā)。特別是2011年5月12日,她得知一位叫任素英的同修到翁牛特旗烏丹鎮(zhèn)散發(fā)法輪宣傳品被該旗公安機關抓獲的消息后,很不服氣,認為“弘法”、“講真相”沒有錯。于是伙同法輪功人員于樹林等4人,到翁牛特旗公安機關辦公樓內張貼法輪功標語、在辦公室內打坐練功發(fā)“正念”、直接叫囂要公安機關無條件釋放任素英,嚴重影響了公安機關正常工作秩序。楊桂芝的行為嚴重觸犯了法律,于2011年10月25日受到元寶山區(qū)人民法院依法判處有期徒刑四年零六個月的懲罰。
如今楊桂芝一想到自己因法輪功受到法律上被判刑及相關的行政上被開除公職的嚴懲,毀了自己的美好事業(yè)和前程,就后悔不已,痛哭流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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