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李凱,今年45歲。原是包頭市某企業(yè)的一名技術工作人員。2003年由于婚姻失敗,我對生活感到悲觀、失望,于是把自己“封閉”起來,逃避現(xiàn)實,減少了與外界的接觸。
2004年底經人介紹我認識了小楠,小楠比我小十歲,長相清秀,身材苗條,第一次見面我就被她的外表吸引住了,每天除了工作,就是想和她見面。在相處了一段時間后,我主動給小楠買些小禮物,想打動她的心,可每次都被她拒絕了。這讓我有點想不通,我決定下次見面后要好好問問小楠是不是對我沒感覺。
記得那是2005年2月14日,情人節(jié)。我買了10朵紅玫瑰想對她表白我的心意,見面后我們聊很開心,小楠終于也向我表白說對我有好感,如果我同意她愿意一直“照顧”我,我聽完后心里非常高興。聊到最后,我還是沒忍住問了小楠那句話,“你為什么總是拒絕我給你買的東西啊”?小楠看了我一眼,微笑的對我說:“凱哥我一直在看一本,本里面教我一定要做 ‘好人’咱倆沒有確定關系以前,我是不能要你的禮物的”還有這樣教人向善的書?我好奇地問,什么書啊,她說是“轉法輪”,我搖搖頭表示沒有聽過。小楠說“師父讓我每天把功練好,把書看好,再按書里的要求去學做人,將來就可以圓滿了”。我聽完開完笑地說“那是天書吧”小楠卻生氣了,指著我說“不許你這樣說師父!否則,我就不理你了!”我急忙向她道歉,并說下次見面你也讓我看看,我也想做個好人。
第二天,小楠主動給我打電話要來我家,并給帶來了我想看的書。當我從她手里接過《轉法輪》,看到里面講的全是“法輪功”的事,就跟小楠講,我看電視上“法輪功”早就讓國家取締了,還是非法的,勸小楠不要相信里面講的??尚¢宦牼图绷?,說“如果你不看書,不和我一起練功就和我分手!”不知道為什么,就在此時,我的內心體會到有個能溫暖和照顧你的人,就是最大的幸福。而這個人,不一定十全十美,她,就是我眼前的小楠。我知道我是喜歡小楠的,我害怕失去她,就答應了小楠。于是小楠每天給我講《轉法輪》里的“教義”,有時講到晚上,就住在了我家里。
從此,我就陪著小楠看《轉法輪》。開始興趣不大,可在小楠的幫助和鼓勵下,白天我在單位上班,晚上回家后就和小梅一起看書、練功。漸漸的我的業(yè)余時間被小楠和《轉法輪》占據(jù)了,曾經在新聞里看到的“法輪功”是邪教的鏡頭慢慢離我越來越遠??赐暌槐椤掇D法輪》我覺得自己明白了很多道理,并開始用書中的標準規(guī)范自己的思想和言行,在不斷學習“做好人”的過程中,內心不再感到離婚帶給我的迷茫和痛苦,有了一種淡泊和超脫的感覺。我仿佛找到了人生的真諦!于是決心精進實修,直至“圓滿”。
走進“法輪功”后,我和小楠也走近了,于2005年9月一起走進了婚姻的殿堂?;楹螅液托抡J識的功友在一起偷偷地練功的時候多了,對年邁的父母關心少了,只關心我和小楠何時能夠“圓滿”。
隨著網絡技術的日新月異,通過互聯(lián)網,我可以學習和下載師父發(fā)表的新經文了。經文里明確要求我們這些“大法”弟子要“走出去、講真相”。于是我和小楠商量,用我的積蓄買些設備,在家里建立一個“資料點”,讓更多的人學習師父的“大法”。小楠聽了我了建議贊不絕口,于是我倆開始在自己家中下載師父巡講的資料,制作宣傳單。為了更好的完成“師父”的指示以達到“圓滿”,我們還集結了幾名功友一起“走出去”,大量散發(fā)傳單。
俗話說:“常在河邊走,哪有不濕鞋”。 2006年8月,我和小楠因為制作、散發(fā)邪教傳單,被依法處理。當時的我還在公安局里“講真相”,為“師父”鳴不平、叫冤。并相信小楠也會這樣做。但我忘了“夫妻本是同林鳥,大難來臨各自飛”,小楠把所有的事情都推在我一個人身上,說她是被逼的,要是不和我一起做這些事情,我就打她。面對她冷冰冰的供詞,我如同被一大盆冷水澆頭——清醒了!接下來我接受了社會志愿者的幫助,看清了法輪功的本質。
我徹底明白了任何虛無縹緲的許諾都不可能使人有所收獲,即使得到了某些,都只是暫時的,到頭來還是一片空白。無論是小楠還是她帶來的《轉法輪》,像一場夢,破碎了。
【責任編輯:鹿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