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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命差點丟在“弘法”的路上

來源:凱風內蒙古 作者:伏玉芝(口述)煒鈺(整理)      2014-08-17

  我叫伏玉芝,女,今年44歲,是赤峰市平煤投資公司職工,我的丈夫在地方政府工作,平時對我非常體貼,我們的女兒非??蓯郏患胰诉^得和和美美,其樂融融。但因為我體質不好,年輕輕的就患有左側神經(jīng)性頭痛、過敏性鼻炎、心臟偷停、腰痛、慢性腎炎等多種疾病。受到這些病痛的折磨,我的情緒自然低落,所以整日渾渾沉沉,郁郁寡歡。因此,“強身健體”就成了我最大的愿望。

   表姑的蠱惑

  1998年初,正當我為此苦苦求索,一籌莫展之時,一位習練法輪功的表姑知道我的情況后,就特意來到我家極力勸我習練法輪功,說法輪功能祛病健身,世間上的什么病都能治好。習練法輪功后,“師父”會替我清理身體,而且從今以后我都會得到“師父”“法身”的保護等法輪功的神奇,還給我?guī)砹恕掇D法輪》和練功磁帶??释】岛途窦耐械奈?,被表姑說的那種神奇的誘惑,那種超凡脫俗的說法吸引,出于美好的愿望,也接觸了法輪功。我一邊練功,一邊看《轉法輪》等書籍,還背誦法輪功“經(jīng)文”,抄寫《轉法輪》,很快便對李洪志的“消業(yè)”、“圓滿”等理論產生了極大的興趣。

  在通過一段時間有規(guī)律的身心修煉后,我的身心調整到最佳狀態(tài),并發(fā)生了奇特的變化,那就是我長期的抑郁、暗淡的情緒一掃而光,長久困擾我的多種慢性病也得到了一定的緩解,整個身心處于一種輕松、愉悅的感受中。我由于不懂得身心變化的科學內涵,把自己身心的變化完全歸結到李洪志的身上,認為是李洪志給我“消業(yè)”的結果,是李洪志“法身”保佑的結果。因此就被這種有善的群體氛圍和溫暖光明的假象迷住了,認為找到了人生的真諦,從此我把主要精力都用在學法練功上,每天早晨到練功點練功是風雨無阻,晚上學法練功到深夜,節(jié)假日經(jīng)常同功友一起交流。

   執(zhí)迷不悟

  李洪志說“一人練功,全家受益”,我相信只要我虔誠修煉,我們家一定能夠得到“福報”。 為了得到更多的“福報”,我整天忙于練功“弘法”,不把家里事放在心上,經(jīng)常出現(xiàn)顧不上做早飯就去練功,讓全家人餓肚子,平時對丈夫很少關心,對孩子也不管不問,對老人也照顧不周,工作積極性就更不用說了,經(jīng)常遲到早退,還多次在工作中出錯。因此多次遭到家人的反對和單位領導的批評教育,我不但不知悔改,還把他們當成阻止我修煉大法的“魔”,是修煉人必然遇到的。

  1999年7月,國家取締法輪功時,媒體對法輪功的揭批,我怎么也想不通,我固執(zhí)地認為是“欲加之罪,何患無辭”,在“走出來,講清真相,救度眾生,助師正法”“走不出來偷著煉的人,一手抓著人,一手抓著神,什么也放不下,什么也得不到,痛苦至極”等的謊言的欺騙下,我想著這是最后的考驗了,一定要抓住時機,為大法多做點事。于是,我不顧家人和同事們的勸阻,多次跑到外面散發(fā)法輪功真相資料,維護著法輪功所謂的真理。自己已經(jīng)擾亂了社會秩序,還天真固執(zhí)地認為這是在做善事,是最正的事。終于在2003年3月,我與功友一起到街上散發(fā)法輪功宣傳品時,因有群眾舉報,被當?shù)毓踩藛T當場抓獲,并受到行政拘留的處罰。

  2003年4月,單位領導和家人為了挽救我,把我送到心理矯治中心接受教育,當時我就認為這是對我的迫害,是“魔”的干擾,因此我一直固守著法輪功的思想,任憑他們對我怎樣幫助,我就是不為所動,暗下決心堅修大法不動遙。接連幾天接受中心工作人員對我的說教,我怕萬一被他們誤導,這么多年的修煉就白費了。為了逃避中心對我的教育,爭取好的修煉環(huán)境,我迫于壓力違心地寫了悔過書。但回到家中,我雖然沒再名目張膽地再學法練功,卻是瞞著單位和家人偷偷看李洪志的書、練李洪志的功,而且有新的學法資料時就積極同功友一起學習交流,在“消業(yè)、長功、上層次、圓滿、大自在”的誘惑下,有時也偷偷摸摸地干著“弘法、講真相、送護身符”的勾當。

   “弘法”路上

  我將法輪大法奉為神明,為求圓滿去救渡世人,虔誠按照李洪志及其法輪功的要求認真去做,并且對李洪志頂禮膜拜至極。我認為憑我對大法的虔誠,“師父”無所不在的“法身”就一定會時時刻刻保佑我平安無事。 所以,日常生活中,我以修煉者自居,平常懷中時刻帶著法輪功所謂的“護身符”,還時常反復默念“九字真言”保佑平安!對社會上經(jīng)常傳播的疫情和發(fā)生的自然災害從來不放在心上,平時的頭痛感冒等小毛病,都認為是“業(yè)力”造成的,再也沒有就醫(yī)吃藥,而且我經(jīng)常晚上獨自外出散發(fā)法輪功宣傳品,每次都很順利,即沒被人發(fā)現(xiàn),也沒出現(xiàn)其他安全問題。

  可是,2013年12月15日的晚上,我騎車去散發(fā)法輪功宣傳品時,意想不到的事故突如其來地發(fā)生在我的身上。由于天黑看不清路,加之我自己也很緊張,一不留神下,結果連車帶人掉進了近兩米多深的溝里,造成我身體多處受傷,右腿和右臂嚴重骨折。聽到我求救的叫喊聲,是一好心的過路人及時幫助并通過“120”的急救,我才得以脫離危險。

  在悲痛之后,我躺在病床上,通過認真地反思,我終于明白:這次因為去“弘法”而出現(xiàn)的事故,使我差點丟掉性命,這說明李洪志不是神,根本沒有能力救我,他所謂的無數(shù)“法身”根本就不存在。

【責任編輯:鳳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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