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林蒙古族民歌,是蒙古族豐富多彩的文化遺產中的一顆明珠。巴林諺語中有“兩個巴林人,就有一個是歌手”的說道。在能歌善舞的巴林蒙古族中,有許多出名的歌手。長期以來,巴林民歌引起許多研究民間文學遺產的民間文學工作者的注意。
巴林民歌的主題鮮明。有的再現當時社會狀況,揭露階級矛盾和階級斗爭,抨擊統(tǒng)治者的兇殘暴虐和窮兵黷武的本性,展示勞動人民對美好生活的向往;有的禮贊山川,贊美故鄉(xiāng);母親的形象,在蒙古人的心目中是極為崇高的,巴林民歌將贊美和頌揚母親作為重要的主題;駿馬,是蒙古族人民的第二生命,巴林民歌對馬的贊頌在蒙古民歌中可謂獨一幟;愛情,在巴林民歌中占有突出的地位,反映了蒙古族人民向往自由,向往幸福的情感和執(zhí)著的追求?! ?/p>
巴林民歌的歌詞獨具特點,多以抒情為主。表現形式上詼諧夸張,直抒胸臆。手法上比、興并用,且運用得當、簡練、貼切、和諧,每首民歌多以比喻眼前之景起頭,以敘事論理道出心中之情。還以反復詠唱,復沓回環(huán),層層加深,使語言清新,富有濃厚的草原生活氣息。結構上嚴謹方正,多為四句一段,并以詞意、情感、音韻、旋律需要,段與段之間,在詞意一般不變的前提下,有時是方位上的變化,如東、西、南、北,有時是時空上的變化,如春、 夏、秋、冬;有時是位置上的變化,如上、下、左、右;有時是同類詞語的變化,如美麗、秀美、潔麗、俊秀等。
巴林民歌的韻腳有頭韻或半諧音韻,也有頭尾皆有韻,有的采取連環(huán)扣式押韻法,即每一段的末尾兩字,即是下一段的開頭兩宇。
巴林民歌的曲調分長調和短調。長調民歌適應于牧民的游牧生活。它音域寬廣,字少腔長,節(jié)奏自由,感情奔放,至今仍保留著古老、樸實、蒼勁、有力的風格。在旋律上,長調民歌其骨干音長時值出現的較多。短調民歌則是以抒情為主,節(jié)奏明快,多為 2 / 4 拍、 3 / 4 拍。無論長短調民歌,多段體的歌詞都用同一韻調。演唱者可根據歌詞的內容,情感的變化,靈活運用曲調。巴林民歌曲調調式多為羽調式,其次是宮調式,微調式,商調式。每首民歌調式轉換自然,表現淋漓盡致,深刻有力,形成自己獨特的藝術風格。
解放以后,民間文藝工作者就開始搜集整理巴林民歌。 1947 年在赤峰魯迅藝術學院學習的胡爾查等人編印過巴林民歌。 1979 年旗人民政府責成旗文化館搜集整理巴林民歌。當年采訪 400 多名牧民歌手,搜集到 200 余首,其中 130 余首屬于首次發(fā)掘,被選人《昭烏達民歌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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