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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蒙古“盟”與“旗”的由來、你知道嗎?

來源:內蒙古民俗網 作者:      2020-04-07


       很多人對內蒙古人稱來自“某某盟”、“某某旗”感到迷惑不解。他們常常問:“啥叫盟,啥叫旗呀?”被問的往往也說不清楚。這里就講講“盟”與“旗”的由來吧。


       清朝的奠基人是努爾哈赤。1636年,努爾哈赤的兒子皇太極在沈陽稱帝,改國號為清,改族名女真族為滿族。在這期間,內蒙古地區(qū)陸陸續(xù)續(xù)歸清朝統(tǒng)治。這樣,清朝作戰(zhàn)時就增加了大量驍勇善戰(zhàn)的蒙古兵力。



       清政府為了加強對蒙古族的統(tǒng)治,把蒙古各部都分成若干單位,這種最基本的單位就叫旗。


       為什么叫“旗”呢?這得從女真族說起。在氏族制時期,只要出獵,不管有多少人,都要按氏族而行,每10個人為一個單位,各出一支箭,以一人為頭目。這種組織叫“牛錄”(滿語)。后來,從努爾哈赤開始,把這種狩獵組織增大,改編為統(tǒng)轄300人的最基本的行政單位和軍事單位。此后,他又增大為更大的單位,叫“固山”(滿語)。



       1601年,他正式成立了4個固山;1615年,又設立了8個固山。8個固山約有6萬人。8個固山各有旗幟,旗幟顏色各不相同:正黃、正紅、正藍、正白、鑲黃、鑲紅、鑲藍、鑲白。因為有旗幟的緣故,漢語就把固山譯為“旗”。我們經常說的“滿洲八旗兵”,即來源于此。后來,清朝把歸附它的蒙古族,也編為8個旗,叫“蒙古八旗兵”,旗色也是上述八種。這里說的旗,主要是軍事單位,是適應打仗而設立的。 


       它主要有三種性質:一是為了軍事需要,規(guī)定適齡男子都要接受軍事訓練;二是行政單位,旗的最高長官稱札薩克;還設有大小官員。三是相對固定的地區(qū)。所以,這種旗,不僅是軍事單位、行政單位,而且是清朝賜給蒙古封建主的世襲領地。



       那么,“盟”又是怎么回事呢?盟由會盟而來。清政府為了加強統(tǒng)治,所以規(guī)定臨近的各旗,每三年舉行一次會盟(有時一年舉行一次)。會盟的地點由政府決定,通常在便于各旗集中的地方。一經指定,這個地方就有了“盟”這個名稱了。清政府曾把內蒙古分為49個旗,6個盟。每個盟都設盟長一人,副盟長若干人。開始,盟長是會盟的召集人,并不參與各旗的內部事務,更無權發(fā)布命令。清朝時,內蒙古地區(qū)旗、盟的具體名稱以及其范圍的大小,以及管事的多少,都曾有過不少變化。


       現在,旗、盟這樣的名稱一直延用著,不過其內涵與清時有很大的不同。今天的旗是相當于縣一級的行政區(qū)劃單位,盟則相當于地區(qū)一級的行政區(qū)劃單位。地區(qū)以前叫專區(qū)。一個盟一般包括若干個旗那么大的范圍,盟設有行政公署,行政公署是省或自治區(qū)的派出機關。


       現在,內蒙古地區(qū)的盟,有的已改成了市,但作為歷史的見證,“盟旗”依然具有重要的歷史文化意義。




【責任編輯:長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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