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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所不知道的蒙古樂器——火不思

來源:正北方網(wǎng) 作者:      2018-03-09

 

  蒙古族彈撥樂器,見于元代,盛行于明代,清朝列入國樂,清后失傳,建國后重新研制成功。流傳于中國新疆、內(nèi)蒙古、甘肅北部及云南省麗江納西族自治縣等地?;鸩凰家辉~為土耳其共和國語“qobuz”的音譯,約于唐代從中亞傳入中國,又名渾不似,“和必斯”、“虎撥思”、“琥珀詞”、“吳撥思”、“胡不思”和“胡撥四”等(均為蒙語音譯,即琴的意思)。民間稱其為胡不兒或渾不似。流行于內(nèi)蒙古自治區(qū)、河北省和甘肅省北部等地。四弦、長柄、無品、音箱梨形,明代時民間相當(dāng)盛行。

 

  火不思之名及其形制,始見于元代史籍。《元史?禮樂志》(卷七十一)載:“火不思,制如琵琶,直頸,無品,有小槽,圓腹如半瓶,以皮為面,四弦皮絣,同一孤柱。”《事物異名錄?琵琶》載:“元志,天樂一部有火不思,制如琵琶,今山、陜、中州彈琥珀詞,蓋‘火不思’之轉(zhuǎn)語也?!边@種樂器在蒙古族建都北京的元代,已被列入國樂,是經(jīng)常在宮廷盛大宴會或王室內(nèi)宴上演奏的樂器。后來廣泛流傳和盛行于中原,在山西、陜西、河南一帶,漢族人民也喜聞樂見。

  朱元璋滅亡元朝以后,許多蒙古族風(fēng)俗習(xí)慣都被明朝繼承下來,如演武中的“射柳”、禮節(jié)中的官民相見禮等都原樣保留著。但火不思已不入國樂,繼續(xù)在蒙古族中流傳,并起著溝通蒙、漢族之間文化聯(lián)系的作用。15世紀(jì)中葉,蒙古瓦剌部強(qiáng)盛,明廷贈送給瓦剌可汗的禮物中就有火不思。在明英宗正統(tǒng)十四年(公元1449年)的“土木之變”中,擄獲英宗的瓦剌太師也先特別擅長音樂,他宰馬設(shè)宴,先向英宗奉上皇酒,然后親自彈奏火不思并唱著歌,還命令身旁的蒙古族人一起合唱,這在《明英宗實(shí)錄》中曾作了記載。明代沈德符《萬歷野獲編》有:“今樂器中,有四弦長頸圓鼙者,北人最善彈之,俗名琥博詞……本虜中馬上所彈者?!泵鞔?qū)櫧棥抖惹氈份d:“明朝北調(diào)伴奏樂器中有箏、渾不似……”在北京中國藝術(shù)研究院音樂研究所的中國樂器博物館里,珍藏有一面明代制作的傳世火不思(圖)。通體用紅木制成,全長83.5厘米、腹寬12.5厘米,共鳴箱呈半葫蘆形,下半部蒙以蟒皮,琴首平頂無飾,弦槽后開,左側(cè)橫置四軫,頸細(xì)而長,表面平滑無品,竹制琴馬,張四條絲弦,琴背通體雕刻精美花紋,此琴工藝細(xì)膩,外表美觀,堪稱精品,有著樂器鑒賞和藝術(shù)品收 藏雙重價值,已被載入中國藝術(shù)研究院音樂研究所研究員劉東升先生主編的《中國樂器圖鑒》大型畫冊中。

  到了清代,蒙古族的風(fēng)尚再度盛行,這是因為清朝入關(guān)前(叫后金),滿族的文化受蒙古族文化影響較大,入關(guān)后,清朝除繼承以漢族為主的中原文化外,又有意識地提倡滿蒙文化,所以許多元朝習(xí)俗又興盛起來。清朝把蒙古族音樂列為國樂之一,除在歡宴蒙古王公時演奏外,每逢正月初一、正月十五大朝會和木蘭行圍時都要演奏。《大清會典》圖注述其形制說:“火不思,四弦,似琵琶而瘦,桐柄梨槽,半冒蟒皮,柄下腹上有棱,如蘆節(jié),通長二尺七 寸三分一厘一毫。”《清朝續(xù)文獻(xiàn)通考?樂考》中也有:“火不思制如琵琶,直頸無品,以皮為面?!贝藭r的火不思,是蒙古樂番部合奏樂器之一?!洞笄鍟?樂部?若燕樂番部合奏》有:“用云璈—簫—笛—管—笙—胡琴—琵琶—三弦—月琴—二弦—軋箏—火不思—拍板等?!鼻宕兾靼鹱?又稱西調(diào))曾使用火不思為伴奏樂器。民國初年,內(nèi)蒙古東部喀喇沁王府樂隊中仍在使用火不思。火不思還用于民間器樂合奏,在河北省易縣東韓村的十番會演奏中,至今仍使用火不思。傳統(tǒng)的火不思,形似飯勺,琴桿較長,共鳴箱較小,由于音箱蒙 有皮膜,因而音色富有濃厚的草原風(fēng)味。

【責(zé)任編輯:堯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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