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細說全能神青島地下組織案的角色分工和犯罪特點(圖)

來源:凱風網 作者:李一凡      2017-07-07

  近日,凱風網報道了《全能神在青島的地下組織被搗毀 判刑14人》的消息,從文中提供的材料,結合全能神邪教組織的特點看,其角色分工明確,活動特點詭秘,讓人更加看清了全能神邪教組織的面目。

 

  就其角色分工看:

  一是小區(qū)帶領。全能神在青島市及其周邊地區(qū)設立“青島區(qū)”,被告人王桂梅為“青島區(qū)帶領”,系主要負責人,負責全能神邪教組織在青島市及周邊地區(qū)的全部活動,參與了全部犯罪活動,對為首主犯必須從嚴打擊。

  二是文字組、電腦組(刻錄組)、資金保管組。在即墨市通濟街道華僑社區(qū)李金玉(另案處理)租房內查獲文字組,被告人杜秀平、黃珍清、陳愛玲起輔助作用;在膠州市阜安街道鄒家洼村被告人姜俊竹家查獲電腦組,被告人范鐘予、姜鵬起輔助作用。被告人譚美英、王桂梅、劉娟(在逃)、杜秀平、王玲麗、王麗、張月芹、鄭琳(在逃)、湯海燕等通過現金存入、轉賬、網銀、相互掩護等方式收取并轉移“奉獻款”,行使樂了資金保管組的職能。

  三是聚會點和接待家庭。即墨市城馬路旁范薈娟的洗車店是全能神邪教的聚會點,即墨市潮海街道泉頭村辛玉英為全能神邪教提供食宿住所,被告人姜俊竹、蔣啟路為全能神邪教組織成員提供食宿、接送等便利條件,被告人范薈娟為全能神提供場所等便利條件,說明全能神聚會點和接待家庭的存在,這是全能神聚會活動的場所和后勤保障。

 

  就其活動特點看:

  一是使用靈名,聚會詭秘。從凱風網報道的消息看,16名被告人中有13人使用了化名(靈名),采用秘密聚會,這樣做的目的是為了逃避打擊。然而,天網恢恢,疏而不漏,這個案子的成功告破,表明魔高一尺,道高一丈,邪教犯罪遲早是要受到依法懲處的。

  二是收“奉獻款”,大肆斂財。本案中涉案資金2676萬元,其中1433萬元被即墨市公安局凍結,1243萬元被轉移海外,這些錢都是信徒的血汗錢、養(yǎng)命錢,被全能神組織巧言令色和坑蒙拐騙到手,說明全能神所謂“傳福音”僅僅是個幌子,騙取“奉獻款”才是目的。而“奉獻款”的相當一部分被轉移到海外,供教主揮霍,讓人們看清了邪教主的丑惡嘴臉。

  三是工具齊全,宣傳品多。本案中警方收繳全能神書籍、宣傳冊、光盤、有全能神內容的紙條、電腦、復印機、“MP5”、U盤、SD內存卡、讀卡器、視頻文件等物品一大宗,表明全能神宣傳活動危害巨大,如果繼續(xù)作案,這些宣傳品到了信眾手里,將會產生更大的危害。

  認識到全能神邪教的角色分工和犯罪特點,在加大打擊力度的同時,對于全能神邪教不得不防。

【責任編輯:心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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