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8招遠血案”不覺已是3年,重新審視這一慘痛事件,我們固然要認識到兇手的殘忍和邪教的危害,但也應當審視自己,我們有沒有“看客”心態(tài)。要我說,3年的沉淀,大多數人應該懂得了:懲邪需擔當,切莫當“看客”!
招遠血案庭審證據截圖(下同)
案發(fā)于現場,看客近乎“幫兇”
回顧事件的過程,當時確實有正義者打電話報警,可據麥當勞顧客回憶,也有不少人是在“冷眼旁觀”。這里面有可能是他們沒料到張帆等人會毆人致死,以為一點小糾紛轉眼就沒事了,也可能是因為受到呂迎春“誰管誰死”的威脅而膽怯。然而,當一幫全能神人員集中毆打吳某時,手中并無明顯具有威脅性的兇器,即使不能沖上前去解救被打者,也應該站出來斷然喝止,更理智的做法是呼吁在場的其他人共同制止暴行。如果這些做到了其中一點,至少吳碩艷不可能當場死亡。因為沒有人站出來見義勇為,都怕多管閑事、引火上身,才讓張立冬人“就是要打死她”的兇惡目的最終得逞了。我無意站在道德高地上說話不腰疼,筆者如果在場也許會跟大多數人一樣,不過,事關人命,甘當看客確實近乎“幫兇”。案發(fā)后,多名被采訪者表示“對未能及時制止悲劇發(fā)生表示愧疚,但澄清曾嘗試介入,不果后迅速報警。他們同時表示,自己正飽受良心的不安與譴責?!睉撓嘈牛@種反省是真誠的。為了今后不再出現見死不救的悲劇,必須大喝一聲(包括對我自己,下同):切莫當“看客”!
邪教太兇蠻,看客難置“事外”
“事不關己,高高掛起”是某些人的處事哲學,失之圓滑??墒牵娴氖虏魂P己嗎?我們設想一下,如果有陌生人向你強索電話號碼,出于防范本能,你極有可能像受害者吳碩艷一樣斷然拒絕。于是暴行就落在了你身上,你就成了悲劇的主角。別說不可能,一切皆有可能!如果我們遇到別人無辜遭打受難,心安理得地充當看客,從而客觀上滋長了行暴者的囂張氣焰,他們會認為反正沒人敢管,于是更加放肆。邪惡都是外強中干的,都害怕民眾的力量,都知道眾怒難犯,這一點,古今中外概莫能外。面對惡行選擇冷漠和姑息,必然養(yǎng)奸遺患,姑息養(yǎng)奸和冷眼旁觀的最終結果,只能是讓惡人邪性膨脹。從“招遠血案”中,我們已經領教了全能神邪教的蠻橫霸道和兇狠殘暴,領略到了邪教的精神控制是如何令人性發(fā)生惡變的。邪教就在我們身邊,危險隨時可至,我們都是“劇中人”,有一天“中槍”的可能就是“你我他”,根本不可能置身“事外”。在邪教存在的地區(qū),每一個人都是潛在受害者,每一個人隨時隨地都會遭受到攻擊,每一個人都可能隨時會不明不白的死于非命。因此,必須呼吁:“看客”心態(tài)可休矣!
揚善賴懲惡,看客弱化正義
據報道稱,“被害人的舅舅呂學義曾經找了很多的目擊證人,都無人作證,最終放棄”。這與案發(fā)后記者采訪目擊者時所表達的態(tài)度形成鮮明反差,因為當時很多目擊者表示“如果有需要,我愿意出庭為家屬們提供法律援助”。人們經常說“懲惡揚善”,我要說“揚善賴懲惡”。目擊證人不愿出庭作證,受害者丈夫金中慶的家人甚至因為表達憤怒而受到被工作單位辭退的警告。與強大的社會輿論、聲討呼聲、嚴厲懲處相比,在這里我們的看到的是更多的懦弱、逃避與退讓。忌憚危險,不想出面,以求自保,似乎也可以理解。但關鍵的問題是,我們妥協退讓之后,就不會受到邪教的傷害了嗎?非也。妥協退讓的結果,只能弱化正義,助長戾氣。要知道,正義不是一個空洞的道德標簽,它需要以“眾志群力”為基。作為目擊者,出庭作證其實是一種“道德義務”?!斑^街老鼠、人人喊打”,但光喊打是沒用的,需要每一個人力所能及的行動,當全社會都攜起手來之時,民眾對于邪教的恐懼必將消逝。緣此,我們必須呼吁:這個世界上沒有絕對的“看客”,我們都是“當事人”!
有網友痛心地說,正是更多人抱有“看客”心理,對邪教事實的無視與旁觀,縱容了邪教的發(fā)展,為其提供了存在的機會與空間。反之,敢于站出來與邪教作斗爭,邪教的存在空間也必將會受到大大擠壓,邪教人員必將懼憚強大的群眾力量,不敢有所造次。為了他人,也為了自己,為了整個社會的安寧,讓我們再次強調:切莫當“看客”!
【責任編輯:心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