閆永明(網(wǎng)絡圖片)
潛逃新西蘭,與法輪功沆瀣一氣、眉來眼去的原吉林通化金馬藥業(yè)集團有限公司原董事長閆永明,近日又成為媒體和網(wǎng)民關注的焦點。據(jù)新西蘭媒體《新西蘭先驅(qū)報》下屬網(wǎng)站(odt.co.nz)8月23日消息稱,因職務侵占罪被列入中國百名外逃人員追逃名單(即俗稱的“紅色通緝令”)第五名、人稱“中國偉哥之父”的閆永明,最近被新西蘭高等法院判處沒收價值高達4300萬的資產(chǎn)。
根據(jù)通緝令的敘述,閆永明擁有3個身份證號、3個護照號,可能出生于1971年6月、1969年6月或1972年10月,涉嫌詐騙和貪污罪案金額高達2.5億美元,2001年11月逃往新西蘭,2005年8月22日被紅色通緝令通緝。另有權(quán)威消息證實,閆永明此前也被國際刑警組織在全球通緝。吊詭的是,這么一個通緝犯,又不是正兒八經(jīng)的法輪功弟子,怎么就與法輪功扯上了干系,眉來眼去,互拍互惠呢?細想一下,“主佛”與通緝犯閆永明一拍即合,朋比為奸,大有緣由。
閆永明視法輪功為“保護傘”。閆永明外逃新西蘭后,極力把自己打扮成一個持不同政見者,使其經(jīng)濟問題政治化。為此,閆永明一方面迅速與海外“ 民運 ”人士接觸,向“ 民運 ”人士撒錢,以得到民運人士的包裝;另一方面視法輪功為“救命稻草”,積極支持法輪功,有意結(jié)識了葉浩、王文怡等一些法輪功人員,為法輪功提供資金支持。閆永明如此不惜血本向法輪功投懷送抱,旨在為自己留下后路,以便自己有一天面對中國法律的懲處時,好有一頂西方反華勢力的保護傘。
法輪功視閆永明為“財神爺”。法輪功組織發(fā)展到現(xiàn)在,早已呈現(xiàn)窮途末路之勢,組織活動時常要向外“借人”來助威,經(jīng)費短缺成為最大瓶頸。為此,不論是“宇宙主佛”李洪志還是各地區(qū)小頭目都異??粗亟?jīng)費的籌集。而閆永明最不缺的就是錢,這位涉嫌2.5億美元贓款的主兒,擁有Metropolis酒店頂層一半的房產(chǎn),購置了600萬元的豪宅,座駕為四臺名車,在奧克蘭的天空城賭場曾一擲數(shù)百萬新元。對法輪功來說,閆永明無疑是“香餑餑”,是“財神爺”。
閆永明對法輪功“出手闊綽”。2006年5月,閆永明出資發(fā)起“中國自由文化運動”,與法輪功前呼后應組織若干活動;2006年12月,設立“2006年特別人權(quán)英雄獎”,獎金共90000新西蘭幣,2007年4月以“特別精神信仰獎”為名,將50000新西蘭幣頒發(fā)給新西蘭法輪功群體。閆永明在頒獎大會上公開承若:“今后,我將一如既往,繼續(xù)支持法輪功學員”。
法輪功對閆永明“投桃報李”。對這樣一個送上門來的“財神爺”,李“主佛”可說是關愛有加,動用各種手段替閆永明搖旗吶喊。2007年4月8日和17日,法輪功網(wǎng)站推出所謂的“人物特寫”和專訪,連篇累牘地贊揚閆永明,非常肉麻地吹捧閆為“中國的自由知識分子對法輪功精神修煉團體進行了褒獎……在華人世界這是第一次”;2007年7月,新西蘭法輪功學會協(xié)調(diào)人誘騙新西蘭所有學員上街為閆永明征簽,并對法輪功學員說閆永明因為同情法輪功而受到迫害,以此要求新西蘭政府給他公民權(quán),硬生生將一個在逃的詐騙犯、貪污犯變身說成“民主人士”。不僅如此,當?shù)胤ㄝ喒︻^目還參加閆永明女兒的滿月酒會。
法輪功與通緝犯,“主佛”與“偉哥之父”,二者同流合污,眉來眼去,一唱一和,如膠似漆,儼然成了“同舟共濟”的難兄難弟,通過精湛的“演技”蒙騙了許多不明真相的民眾。然而,跳梁小丑的表演,再怎么掩飾,再怎么精彩,終會露出馬腳,都是別有用心。有道是“多行不義必自斃”。這不,隨著閆永明的被通緝、巨額資產(chǎn)被沒收,接受法律的嚴懲已是劍在弦上。而法輪功,本就成了人人喊打的過街老鼠,自身都難以保全,也無力再來庇佑這位花錢如流水的“財神爺”了。最后的結(jié)果,就是雙雙難逃正義的審判,釘在歷史的恥辱柱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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