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對法輪功邪教本質(zhì)的逐步暴露和社會危害的不斷彰顯,中國政府于1999年7月22日果斷依法取締法輪功。17年來,這個死而不僵的邪教組織從未放下過報復之心,教主李洪志更是“執(zhí)著”于當年的“一箭之仇”。
假如李某人真有吹噓中“宇宙主佛”那般翻江倒海的能耐,“報仇雪恥”倒也是分分鐘的事??上н@些所謂的“神通”只能掛在嘴上、曬在網(wǎng)上,于是李洪志不但要學普通罪犯那樣狼狽出逃,還不得不低下“佛頭”,以奴才走狗姿態(tài)接受國外金主的豢養(yǎng)。由此開始,一幫散兵游勇在李洪志帶領下號稱“走在神的路上”,其實是踏上了賣國求榮之路。
可身無所長怎么辦?聲稱“不政治”的李洪志其實頗具政治手段:“敵人的敵人是朋友”,把眼光盯向惡名昭著的反華勢力。
所以法輪功對“藏獨”投懷送抱,旗下組織一有動靜就跳出來集會游行為之作“聲援”,境界集會上多次為藏獨分裂勢力的暴行“站臺”,在2008年西藏發(fā)生打砸搶燒事件后,法輪功各媒體更是趁機發(fā)表了數(shù)以千計的“報道”來混淆視聽。
所以法輪功跟“疆獨”沆瀣一氣,積極地充當其“傳聲筒”,將2009年7月發(fā)生的“疆獨”暴力犯罪美化為一場由“和平示威”演變成的“種族沖突”,以此換來熱比婭投桃報李,頻頻參加法輪功活動。
所以法輪功與“臺獨”狼狽為奸,早在2004年臺灣“大選”前夕,以張青溪為首的臺灣法輪功頭目就曾公開號召臺灣地區(qū)法輪功分子支持民進黨當局,成為民進黨的“鐵票”來源。到了2008年前后,法輪功更成為“臺獨”勢力謀取“選戰(zhàn)”勝利的重要棋子,換來前者的場地、經(jīng)費等方面支持。
張清溪向呂秀蓮曲躬獻媚
而作為“三獨”的“同盟軍”和國外金主的“急先鋒”,法輪功也確實沒閑著,腦汁絞盡、毒招使盡。“活摘”謠言,一度震驚全球;“三退”鬧劇,至今仍在上演;“惡報”把戲,更是在不斷地被揭穿中呈現(xiàn)出“鍥而不舍”的“勇氣”!特別是針對北京2008年奧運會,法輪功從開始就表現(xiàn)出“誓不兩立”:申辦之初,他們示威、恐嚇、造輿論,叫囂“讓中國主辦奧運會肯定會使北京政府更加殘暴”。在北京取得主辦權(quán)后,就采取丑化中國政府,抹黑北京形象,向北京奧運會潑臟水。這期間最“著名”的事件莫過于2007年8月9日發(fā)起的所謂“人權(quán)圣火”傳遞,最后因無人附合和受盡嘲笑而草草收場。到了2008年北京奧運舉辦前夕,黔驢技窮的法輪功上演了最后的瘋狂,謾罵國際奧委會,詛咒各國、各界人士,氣急敗壞之丑態(tài)畢露無遺。
這些年來法輪功在海外雖說勉強有了立錐之地,但想要得到人家同情、認可甚至是尊重卻大不可能。怎么辦呢?法輪功的對策是“兩個訴”。
一是哭訴,也就是裝可憐,大致上兩條途徑。一條是高層路線,搭上個別無良政客,搞個議案提案往議會上一交,或者是開幾個“中共活體摘取人體器官”的聽證會,不管通不通得過,不管別人信不信,反正他們目的就達到了;再一條是草根路線,在人流密集的街邊擺個攤,放幾個被“活摘器官”的模型,或是展示一些法輪功人員遭受“酷刑”的照片。至于照片的來源,一律是“蕃茄醬+繩索+膠帶+相機、電腦”的制作程序,非常簡便。
擺拍“酷刑”照片
二是濫訴,也就是打官司,而且是死咬著不放的那種。一有人指責法輪功的不是(特別是媒體),他們立刻就跳起來要對方賠禮道歉,不然就吃官司。據(jù)維基百科資料,全世界法輪功針對各種媒體的誣告濫訴至少有100多起,但幾乎逢訴必敗。不過這根本不影響法輪功屢敗屢訴的“熱情”,因為在他們的理念中,只要能把對方告煩了、告累了,自己就贏了。
惡積則禍盈。法輪功種種不講規(guī)則、不計后果的丑惡行為,為世人極度厭惡,也引發(fā)了官民兩方的強烈抵制。僅去年以來,法輪功遭遇的“橫禍”就不計其數(shù):在美國,參與移民欺詐的律師被判4個月監(jiān)禁;在俄羅斯,執(zhí)法部門關閉宣揚法輪功的網(wǎng)站;在新西蘭,總理明確表態(tài)不參加法輪功的任何活動;在新加坡,法輪功人員高兵被施以鞭刑;在韓國,大批法輪功“難民”被遣返,KBS電視臺取消法輪功神韻演出;在中國的香港、臺灣等地,法輪功更是無處容身,大量市民走上街頭怒斥李洪志是“神棍”“賣國賊”。而包括瑞克·羅斯、海倫·法利在內(nèi)的一批重量級反邪專家,也是對法輪功窮追猛打、“抽筋剝皮”!
臺灣民眾上街打出橫幅
可以想象,走投無路的法輪功定會垂死掙扎。而迎接它的,則必然是窮途末路。
【責任編輯:天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