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遼寧“騙8億炒股虧4.5億”主犯判無期 罰金8億

來源:新京報 作者:      2017-05-27

   

  遼寧省高級人民法院再審終審裁定,維持了再審一審的判決。受訪者供圖

   

  遼寧省高級人民法院再審終審裁定,維持了再審一審的判決。受訪者供圖

  商人莊大川與原中國銀河證券廈門虎園路營業(yè)部總經理黃樂勤“合作”,以“委托購買國債”的方式,騙取遼寧省葫蘆島市商業(yè)銀行和鐵嶺市城市信用社8億元資金,后轉出用于炒股、炒期貨等,造成4.5億元巨額損失。

  新京報記者昨日獲悉,這樁詐騙案在一審、二審以及再審一審和二審,歷時10年之后,遼寧省高級人民法院于近日對此案做出再審終審裁定,維持再審一審判決,以詐騙罪判處莊大川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罰金人民幣8億元;以詐騙罪判處黃樂勤有期徒刑7年6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500萬元。

【責任編輯:天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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